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
(经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二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)
根据山东省心功能研究会章程规定,我会第二届理事会已到期届满,将于 2018 年年底进行换届选举。
为确保我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山东省民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意见》(鲁民[2018]38 号)、《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》(鲁民[2018]47 号)和《山东省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(试行)》(鲁社综委发[2018]3 号)等文件要求,采用以下办法。
一.选举时间和方式
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定于 2018 年 12 月 9 日举行,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理事、常务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和监事。选举时出席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
2/3,候选人得票数过半者当选。
二.会员代表的产生及名额
会员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、反复酝酿、逐级遴选的办法,应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。
目前我会已成立分支机构 14 个,包括 13 个专业委员会和 1 个技术联盟,共有会员 1500 余名。按照 10:1 的比例,共遴选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 151 名,具体名额分配如下。
研究会总会 25 名,老龄与心功能专业委员会 5 名,肾脏与心功能专业委员会 5 名,血压与心功能专业委员会 5 名,睡眠与心功能专业委员会 5 名,脑血管病与心功能专业委员会 5 名,网络医学专业委员会 5 名,普通外科专业委员会 10 名,泌尿生殖专业委员会 10 名,血管病专业委员会 11 名,健康与养生专业委员会 15 名,临床心电学专业委员会 15 名,遗传与衰老预防专业委员会 15 名,体外反搏专业委员会 15 名,山东省结石病微创治疗技术联盟 5 名。
三.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产生方式及资格要求
1. 理事候选人:1)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原则上保留理事候选人资格,以实际提交的理事申请表为准;2)专业委员会推荐产生,名额比例为 15:1,以实际提交的理事申请表为准。
资格要求:1)我会会员;2)遵守我会规章制度,按时交纳会费;3)热心我会工作,能够积极参加我会组织的活动;4)能够按时出席理事会议。
2. 常务理事候选人:1)第二届常务理事原则上保留常务理事候选人资格;2)专业委员会推荐产生,名额比例为 40:1。
资格要求:1)我会理事,或对我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;2)遵守我会规章制度,按时交纳会费;3)在相应学术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;
4)热心我会工作,能够积极参与、组织、策划我会学术性、科普性活动,能够按时出席常务理事会议。
3.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拟兼任我会理事以上职务的,应符合中央、省委有关规定,并提交相应组织(人事)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四.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候选人产生方式及任职要求
1. 第三届理事会设会长 1 人,副会长 7 人,秘书长 1 人,监事 1 人;由选举委员会提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候选人名单,并于换届选举会议前 30 天提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核。
2. 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1) 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2) 在本协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3)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;
(4) 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5)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五.选票种类及填写方式
本次选举选票共分 3 种:(1)理事选票;(2)常务理事选票;(3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选票。
选举前由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提出监选人、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建议名单,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,对发票、投票、计票进行监督和执行。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选人和监票人。
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,在候选人右边选格的“同意”栏内画“〇”;投反对票的,在候选人右边选格的“反对”栏内画“〇”;投弃权票的,在候选人右边选格的“弃权”栏内画“〇”。另选他人的,应先填写候选人姓名,再在对应右边选格的“同意”栏内画“〇”。对所有候选人均投赞成票的,在选票右上角的“全同意”栏内画“〇”。每张选票上的所选人数,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;多于规定应选人数或者另选人数多于反对人数的为无效票。涂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。
六.选举程序及选举结果
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,确认后封闭。监票人、计票人对持有选举证的会员代表按一人一票发放选票。选举委员会主席介绍选票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。有选举权的监选人、监票人、计票人、唱票人先投票,其他选举代表依次投票。投票结束后,当众开箱,由监票人和计票人验票、点票。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,选举有效。监选人、监票人、计票人、唱票人统计计票结果并在统计票上分别签字。由选举委员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。
七.本选举办法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。